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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案例警示录(专题七:违规接待)


发布日期:2025-06-11  来源:


违规接待带来的公款大吃大喝、奢靡浪费等现象,与党的性质宗旨格格不入,严重破坏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相继出台《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法规制度,一些过去司空见惯的顽瘴痼疾被攻克,不正之风惯性得以扭转。学校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决落实公务接待的各项管理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要认真学习相关党纪法规,弄明白公务活动中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落实到公务接待每一个环节。

第一部分 正面清单

1.国内公务接待被接待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情况特殊的可以先电话通知,在公务外出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补发公函。党政机关邀请接待对象开展必要的公务活动,包括活动内容、行程和人员等要素的公务活动邀请函可以视作公函。

2.国内公务接待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要统筹安排。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清单制度,实行一事一单,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3.接待住宿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有关规定,在协议酒店、定点场所或者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安排,执行协议价格。出差人员住宿费回本单位凭据报销,与会人员住宿费按照会议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4.国内公务接待出行活动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接待对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交纳交通费用。

5.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安排1次工作餐,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接待对象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1/3

第二部分 负面清单

1.无公函或邀请函接待,或以电话记录代替公函作为报凭据证。未按规定交纳住宿、伙食、交通费用。

2.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或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3.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跨地区迎送;张贴悬挂标语横幅;安排群众迎送;铺设迎宾地毯;地区、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迎送;搞层层多人陪同。

4.提供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香烟、酒,违规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5.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向下级单位以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6.接待单位超标准接待,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安排专场文艺演出,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来源:《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负面清单》,中国方正出版社)

第三部分 典型案例

1.电子科技大学党委书记王志强组织参与超标准公务接待和违规会议用餐等问题。王志强在担任电子科技大学党委书记期间,多次组织参与超标准公务接待和违规会议用餐,并对学校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问题负重要领导责任。违纪款已全部退缴。王志强还存在其它违纪行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四川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北京工业大学原校长郭广生超标准公务接待等问题。2013年至20154月,郭广生参与或同意北工大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简称“校两办”)在工大建国饭店超标准接待;2014年以来,在未收到公函情况下违规接待35次。此外,经郭广生主持召开校长办公会议决定采用虚构会议方式,支付校两办在建国饭店欠款。郭广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北京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3.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张志华,原党委副书记、院长阎平违规公务接待问题。20161月至201812月,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无公函接待129次,餐费超标8次,陪餐人数超标25次。张志华、阎平分别参加无公函公务接待47次、48次。20161月至20193月,阎平违规同意该院使用食堂水电费冲抵公务接待所用酒水费用5.6万元,张志华对此问题知情,但未予制止。张志华、阎平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12月,张志华、阎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陕西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4.湖北文理学院后勤集团总经理助理赵基红违规公务接待问题。20155月,时任后勤集团办公室主任赵基红,分两次集中报销20141月以来的不规范招待费16笔。2016年上半年,后勤集团开展检查整改工作时,为补齐相关手续,赵基红委托亲戚找了一些虚假接待公函,作为整改材料补充进所报账目中。20176月,赵基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湖北省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5.许昌学院校地合作办公室对外合作科科长孟雷变通报销违规接待费用问题。2017年至2022年,孟雷将违规接待费用1.35万元,以虚开发票、虚列支出形式报销。孟雷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11月,孟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河南通报6起违规吃喝典型案例》)

6.南京大学建筑规划研究院2014年至2016年共有45次公务接待提供香烟或高档酒水20173月中央巡视南京大学党委期间,建筑规划研究院设备所所长赵越等7人在校内餐厅用餐消费1412元,用公款报销。该院20174月对以上问题提供的情况说明与事实不符。赵越受到政纪处分;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冯金龙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受到政纪处分;责令退缴违规报销费用。(来源:中共教育部党组、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关于中管高校党员干部教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第四部分 相关纪法规矩

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1219日中共中央发布)

第一百零一条 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三条 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消费卡(券)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一十六条 违反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20206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三十四条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向公职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赠送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或者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一)违反规定设定、发放薪酬或者津贴、补贴、奖金的;

(二)违反规定,在公务接待、公务交通、会议活动、办公用房以及其他工作生活保障等方面超标准、超范围的;

(三)违反规定公款消费的。

3.《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202552日中共中央批准,20255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

第二十一条 建立健全国内公务接待集中管理制度。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

第二十二条 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国内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公函制度,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一律不予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

第二十三条 党政机关应当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标准,实行接待费支出总额控制制度。

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标准安排接待对象的住宿用房,协助安排用餐、用车的按照标准收取伙食费、交通费。工作餐不得提供高档菜肴,不得提供香烟,不上酒。不得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

接待单位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得层层多人陪同。

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清单制度,如实反映接待对象、公务活动、接待费、陪同和相关工作保障人员等情况。接待清单作为财务报销的凭证之一并接受审计。

第二十四条 外宾接待工作应当遵循服务外交、友好对等、务实节俭的原则。外宾邀请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安排接待活动,严格执行接待规格和标准,从严从紧控制外宾团组接待费用。

4.《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3128日)

第三条 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六条 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第七条 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第十条 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第十二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经费的预算管理,合理限定接待费预算总额。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

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第十六条 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第二十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将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纳入问责范围。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严肃追究接待单位相关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党纪责任、行政责任并进行通报,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20131231)

第二十二条 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

第二十八条 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一)单位无出差审批制度或出差审批控制不严的;

(二)虚报冒领差旅费的;

(三)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

(四)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

(五)转嫁差旅费的;

(六)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违规资金应予追回,并视情况予以通报。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报请其所在单位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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