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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案例警示录(专题一: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


发布日期:2025-04-22  来源:


编者按:党中央决定,自2025年全国两会后至7月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使命任务的战略高度,从制定实施中央八项规定开局破题,坚持自上而下、以上率下,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纠治“四风”,以小切口带动作风大转变,解决了新形势下作风建设抓什么、怎么抓的问题。为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推进纪律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底线思维和敬畏之心,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学校纪委推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案例警示录”专题,通过分专题开列正负面清单,划清“标尺”“红线”,明确可为不可为,同时选取典型案例,以案示警、以案说纪、以案说法,教育引导学校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育人环境。

专题一: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

党员干部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与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背道而驰,败坏党风,带坏社风民风,严重损害党的形象。

第一部分 正面清单

(一)礼品登记制度

1.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不得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礼品,必须登记上交。

2.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不含亲友之间的交往)中收受的其他礼品,除价值不大的以外,均须登记。

3.按规定须登记的礼品,自收受礼品之日起(在外地接受礼品的,自回本单位之日起)一个月内由本人如实填写礼品登记表,并将登记表交所在机关指定的受理登记的部门。受理登记的部门可将礼品的登记情况在本机关内公布。

4.登记的礼品按规定应上交的,与礼品登记表一并上交所在机关指定的受理登记的部门。

(二)对外公务活动中赠送和接受的礼品

5.对来访的外宾,不主动赠送礼物。外宾向我方赠送礼物的,可以适当回赠礼物。

6.必须贯彻节约、从简的原则。礼物应当以具有民族特色的纪念品、传统手工艺品和实用物品为主。

7.对外赠送礼物或者回赠礼物,必须经国务院所属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或者由其授权的机关批准。

8.在对外公务活动中接受的礼物价值折合人民币200元以上的,自接受之日起(在国外接受礼物的,自回国之日起)一个月内填写礼品申报单并将应上缴的礼物上缴礼品管理部门或者受礼人所在单位;不满200元,归受礼人本人或者受礼人所在单位。

9.对方赠送礼金、有价证券时,应当予以谢绝;确实难以谢绝的,所收礼金、有价证券必须一律上缴国库。不得私相授受礼品,或以明示、暗示的方式索取礼品。

第二部分 负面清单

1.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利,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

2.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

3.收受或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

4.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消费卡(券)等。

5.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住房、车辆等,或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

6.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

(来源:《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负面清单》,中国方正出版社)

第三部分 典型案例

1.安徽财经大学原副校长张跃军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问题。2013年至2021年,张跃军先后收受多名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和购物卡、平板电脑、高档烟酒、石斛等礼品(变卖违规收受礼品获利21.34万元),折合共计24.88万元,其中多次发生在春节等节日期间。2017年至2018年,张跃军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携家人到新疆、江西、云南、浙江等地旅游,相关费用均由私营企业主支付。张跃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12月,张跃军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安徽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西南科技大学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原副处长高维银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2014年下半年至2021年春节前,高维银先后6次收受设备供应商以拜年拜节等名义所送礼品礼金,折合共计1.94万元。2018年春节前至2021年春节前,高维银先后5次接受设备供应商、招标代理商安排的宴请。高维银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3月,高维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降为管理岗七级职员。违纪违法所得已收缴。(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四川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3.南华大学核科学技术学院班主任李小华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红包等问题。20166月至201711月初,李小华作为班主任老师,收受学生家长以资助乘车费、手机流量及话费、节日祝福等名义发送的微信红包、微信转账或电话充值共18600元。李小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来源:《驻湖南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通报5起侵犯学生利益的典型案》)

4.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西医基础专业部生理学教师陈凤江收受学生礼金问题。20169月,陈凤江收受佳木斯学院2015级护理本科123名补考学生现金2300元、收受2015级医学实验技术本科137名补考学生现金2000元;20173月,陈凤江收受2016级中医学大专229名补考学生现金2000元,共计6300元。20177月,陈凤江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调离教师岗位,追缴收受学生的礼金6300元。(来源:《黑龙江省通报4起高校教师违纪案件》)

第四部分 相关纪法规矩

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1219日中共中央发布)

第九十四条 党员干部必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正廉洁,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七条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九十八条 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零六条 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一十三条 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消费卡(券)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20206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三十四条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向公职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赠送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或者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3.《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201310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201311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

第十四条 国内差旅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住宿、就餐,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

差旅人员住宿、就餐由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的,必须按标准交纳住宿费、餐费。差旅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接受礼金、礼品和土特产品等。

4.《关于对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收受的礼品实行登记制度的规定》(1995430)

第二条 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不得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礼品,必须登记上交。

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不含亲友之间的交往)中收受的其他礼品,除价值不大的以外,均须登记。

第三条 按照第二条的规定须登记的礼品,自收受礼品之日起(在外地接受礼品的,自回本单位之日起)一个月内由本人如实填写礼品登记表,并将登记表交所在机关指定的受理登记的部门。受理登记的部门可将礼品的登记情况在本机关内公布。

登记的礼品按规定应上交的,与礼品登记表一并上交所在机关指定的受理登记的部门。

第四条 对于收受后应登记、上交的礼品在规定期限内不登记或不如实登记、不上交的,由所在党组织、行政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责令其登记、上交,并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2023116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

第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的;

(二)利用工作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三)在公务活动或者工作中接受礼品、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

(四)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的;

(五)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的;

(六)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

(七)其他违反廉洁从业纪律的行为。

6.《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部 教师〔201816号)

九、坚守廉洁自律。严于律己,清廉从教;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不得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上一条: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十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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